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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6男子轮奸少女面临千年监禁

作者:未知  来源:法治周末  时间:2014-06-19 10:41:01

6月11日,美国德克萨斯州麦克伦南县(Mclennancounty)6名青年因轮奸一名15岁女孩被该县大陪审团提起91项指控,他们各自面临的刑期超过1300年。

这群青年来自克伦南县的维科市(Waco)。受害人为15岁的维科市高中女生,她向警方陈述称,今年4月23日,她的两名同班男生——19岁的道格拉斯?卡纳达(DouglasDemondCanada)与18岁的胡安?德格雷特(JuanOsheaDegrate)怂恿她逃课,并声称带其去参加聚会。因为邀请人是同学,于是她答应前往。当她和同学抵达所谓聚会点——北四街800街区的一栋房子里时,已有4名陌生男子在场。

随后悲惨的一幕发生,她被卡纳达拖至浴室强奸,随后被另外5名男子轮奸。在法庭上,她对警察称:“我告诉卡纳达停止,但他没有……随后他将我拖出浴室,其他男孩都在那儿。他们分别与我发生性关系。”惨剧发生后,德格雷特给了其中一名陌生男子5美元,让他在下午4点前把女孩送回学校。

现在卡纳达被控犯下13项重度性侵儿童罪和3项性侵儿童罪;其他5名青年被控犯下13项重度性侵儿童重罪和2项性侵儿童罪。如果所有指控成立,这6人中,卡纳达将获刑1340年,其他5人将获刑1320多年。

6人均触犯德州重罪

据《韦科论坛先驱报》报道,6月11日,麦克伦南县大陪审团根据《德克萨斯州刑法典》(以下简称《德州刑法典》)第22章第11条规定的性侵儿童罪和第22章第21条规定的重度性侵儿童罪对这6名男子提起公诉。

在大陪审团的公诉书中,此6人被认定为协同行动,而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法律,协同行动意味着他们每个人都需要为其他人的行为负责。因此大陪审团指控其中5名男子各13项重度性侵儿童罪和2项性侵儿童罪,另一名男子13项重度性侵儿童罪和3项性侵儿童罪。

这6名强奸犯所面临的1300多年的监禁刑罚听来似乎不可思议,其实却有法可依。首先此6人被指控的罪名十分恶劣,被德克萨斯州法律严厉制裁。根据《德州刑法典》第12章第4条的规定,德克萨斯州将重罪分为四个等级,按罪行性质的严重程度从高到低排,分别是:最高重罪、一级重罪、二级重罪和三级重罪。

轮奸少女案的6名嫌疑人所涉罪名中的重度性侵儿童罪即属一级重罪,而性侵儿童罪则属于二级重罪。《德州刑法典》第12章第32条规定:犯一级重罪的可以判处终生监禁或99年以下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的罚款。《德州刑法典》第12章第33条规定:犯二级重罪的可以判处20年以下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可以处以不超过一万美元的罚款。

此前德克萨斯州也发生过类似的案件,2010年,德州克利夫兰(Cleveland)市附属城镇一名11岁女孩在拖车厢中遭21人轮奸。认罪的嫌犯被分别判处7到15年监禁,而另外2名不认罪的嫌犯则被法官判处了99年监禁。可见在嫌犯不认罪的情形下,法官完全有可能在判决中选择此两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别是99年有期徒刑和20年有期徒刑。

美国数罪并罚的并科原则

虽然重度性侵儿童罪与性侵儿童罪这两项罪名的最高刑期分别可以达到99年有期徒刑和20年有期徒刑,但与报道中1300多年的刑期依然有很大的差距。如此夸张的刑期还要归因于美国数罪并罚制度中允许适用并科原则的规定,即允许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罚金也简单相加。

《德克萨斯州刑事诉讼法》第42章第8条规定:当一个被告同时被判定触犯了数项罪名时,由法官来决定此数项罪名的刑罚是同时实施还是依次实施。也就是由法官来决定是选择各个罪名中的最高刑期执行还是适用并科原则将各个罪名的刑期叠加执行。

因而,假如麦克伦南县(Mclennancounty)大陪审团所指控的13项重度性侵儿童罪和2项性侵儿童罪或3项性侵儿童罪都被法庭判决成立,对于每个罪名法官都判决了最高刑期,并且法官决定适用并科原则执行此6人的刑罚,将13项重度性侵儿童罪与2项或3项性侵儿童罪的刑期叠加执行,则其中5人需要执行1327年的监禁(即13乘以99再加上2乘以20),另一人则需要执行1347年监禁刑罚(即13乘以99再加上3乘以20)。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时,每人面临的1300多年的监禁刑罚就会出现。

超长刑期象征意义大过实际意义

实际上,所谓的1300多年监禁是一种极端情况。在现实中,出现1300多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也尤为稀少。美国法官有着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且德克萨斯州的法律为法官提供了多种选择,法官可以选择较低的刑罚,也可以选择终身监禁,或者不采用并科原则,而是选择执行最高刑期。即便出现了超长有期徒刑,在执行中也不可能将罪犯活着关押1300年,更不可能在罪犯死后对尸体继续执行直至达到刑期。

美国等英美法国家之所以选择这种制度主要是因为超长刑期能够代替死刑,既体现慎用死刑的精神,又能保证犯人一辈子服刑不再进入社会。德克萨斯州并未废除死刑,但死刑的适用只限于最高重罪一级,而超长刑期则可以代替死刑在一些性质十分恶劣,但罪不至死的案件中适用。

而在废除死刑的州内,超长刑期则完全代替了死刑,由于其在执行时事实上成为变相的无期徒刑,能绕过终身监禁执行时的假释,从而可能成为将罪犯永远监禁的刑罚。在美国,终生监禁虽然在规定上是将罪犯囚禁终身,但依然存在执行一段时间后获得假释的可能,比如在德克萨斯州,终生监禁执行40年后即有资格获得假释,而1300多年有期徒刑在执行中则几乎不存在犯人活着假释出狱的可能。

此外,超长刑期可以显示罪行的严重性,具有象征意义。对于维科市强奸少女案中的6名嫌犯来讲,终身监禁与1300多年的刑罚在执行上也许区别甚微,但是1300多年的刑期可以区别终身监禁,告诉社会此6人罪行的严重程度,起到警示和象征的作用。

英美法国家所适用的超长刑期,虽然在刑罚执行时不可能实现,但其象征意义大过实际刑罚的意义,不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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