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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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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交通事故和工伤双倍赔偿吗?

  来源:江苏颜俭律师网  时间:2014-11-10 16:54:45

法律咨询:事故发生在2013年10月15日。我是戏剧团团长,并且由我开货车载演员,在演出结束后去另一个演出的地方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我方2人死亡且车辆损毁的严重后果,后来交警判断对方车主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且后来对方车主赔偿了两位死者每人各50多万(其中一个农村户口)!现在农村户口那个人家属要求我赔偿工伤70多万,并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但是劳动仲裁委员会以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据材料不足为理由不予受理(我剧团没有任何证件,且跟死者没有任何劳动合同)。现在对方就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发来了传票。内容是对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会做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要求我赔偿70多万的工伤赔偿!

问题补充:

两个死者是在我们这里演出的演员,我是老板!但是没有合同!我们是演出行业,有演出就大家出门,没演出各自回家。他已经获得了50多万赔偿了,现在又来我这里要工伤赔偿。

可以这样双份赔偿吗?

我该怎么辩护?

最后大概会有哪些结果?

我应该注意哪些?

律师费用大概在多少范围?律师解答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双份赔偿的问题,一个是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一个是工伤认定赔偿。法律是不排斥双份赔偿的,及受害人既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主张工伤认定。

其次,关于您所说的是演出行业,是否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以及劳动者是否持续稳定的工作?这个都是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因此,这个是非常关键,至于您说的没有合同,如果确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对方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并主张工伤赔偿的。

再次,如果您跟他们之间只是一般雇佣关系,那么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如果是第三方的责任,如果对方已经承担了赔偿责任,雇主是不要承担的。

最后,关于辩护的问题,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主张:1、跟对方属于一般雇佣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对方也不是持续稳定工作,并不受您的直接管理和指挥约束;2、第三人已经赔偿了相关责任,按照一般雇佣关系,如果不构成工伤,您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3、对方是否提供了工伤认定的材料,

因此,目前关键的问题就是确定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如果只是一般雇佣关系,可以不承担工伤赔偿,如果是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还是需要赔偿的。建议您到时委托当地律师代理,为您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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