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婚姻律师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您的位置:江苏颜俭律师网  > > 媒体报道正文

未成年少女打赏男主播25万,血汗钱还能追回吗?

  来源:律团说法  时间:2017-02-21 16:48:44


 

未成年少女打赏男主播25万:主播可否还我血汗钱?

 

 近年来,手机软件的种类不断丰富,各类平台不断兴起,尤其是直播平台最为火爆。目前共有超200家直播平台上线。网络主播的风趣的表达,出色的口才,的确为人们带来了一些乐趣。然而,由于直播平台的打赏分成机制,也产生了许多为了博取打赏而以违法行为作为直播内容的主播,近期,多家不合格的涉黄直播平台也被监管部门予以了严厉的打击。然而,因直播平台的火爆而引发的法律问题还远远不限于此。

 

 近日,据新闻报道,家住上海的13岁花季少女小卞,用母亲微信绑定的银行卡上的钱打赏k歌直播平台上的男主播,竟使父母辛苦攒下的25万元血汗钱“不翼而飞”。

 

 据小卞介绍,钱都用在了给该男主播支持歌曲,一首歌曲就要10000k币,折合现金1000元,两个月下来,其花费了近25万元。每次小卞都以问妈妈要手机做作业为由拿到手机,观看直播,进而进行打赏操作。为了避免妈妈发现,还及时删除了银行的扣款提醒,直到其母亲发现微信零钱上少了20000余元,才发觉银行卡上的25万也不翼而飞了,联系到小卞近期的反常表现,才怀疑到小卞身上。当问及小卞是如何知道银行卡的付款密码的,小卞表示,是通过其母亲的手机解锁密码试出来的,其母亲并没有向自己的孩子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这两个月期间,母亲对自己的银行卡扣款情况毫不知情。

 

 小卞的家庭并不是富裕人家,父母一个月工资总计才不到10000元,然而,父母在知道了小卞的行为后,虽然十分无法理解,但却并没有严厉的打骂孩子,而是选择和孩子坐下来心平气和的谈谈。然而小卞“无感”的态度,却令其母亲十分担忧,可见对于这个13岁的孩子来说,她还没有意识到,25万元对于她本不富裕的家庭意味着什么。

 

 那么,这25万元的血汗钱还能追回吗?

 

 得知25万被孩子打赏给了主播后,小卞的家长立即报了警,然而因为小卞打赏的行为属于自愿,男主播并没有通过威胁、诈骗的手段来使小卞作出打赏的行为,因此不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警方无法立案。

 

 25万的巨款虽然通过刑事手段无法追回,但通过民事途径仍然可以追回。

 

 给主播的打赏,其性质同红包一样,都属于赠与,打赏者做出一个赠与行为,主播选择接受,属于双务行为,形成了赠与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才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根据《民法通则》12条第一款的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超出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部分的行为,效力待定,监护人拒绝追认,则行为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进行的民事活动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后果,以及行为标的数额等方面认定。而本案中,小卞打赏25万元巨款的行为,结合其家庭经济情况,数额巨大,明显超出了其处分能力范围,因此,其所有的打赏行为,其监护人拒绝追认,都属于无效行为。可以予追回。

 

 未成年人向网络主播打赏,花光其父母血汗钱的例子,小卞并不是第一例,但其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大额的财产的行为,都可以归于无效而追回。其追回的对象,应当是向提供直播平台的公司追回,因为其购买k币时,付款的对象即为直播公司,即使后来打赏给主播,平台也会根据一定的比例扣除后才分配给主播。因此,应当向直播公司追回,公司退回全款后,可以再向主播追回相应的份额。

 

 直播平台兴起,种类也十分繁多,吸引着各种各样的未成年人。经大数据统计,在直播平台上,15%左右均为未成年人在观看这样的直播,且信息安全部门的调查发现,未成年人信息安全意识往往薄弱。针对这一现象,社会和相关机构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预防的同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应当关注孩子的动态,教导其树立正确的金钱观,避免冲动消费,养成节俭的习惯。同时,家长也应当注意尽量不要向孩子透露自己的银行卡密码。

 

 对于成年人来说,也应当注意在直播房间内的消费。据报道,一“土豪”最高一次性给主播打赏了100万!仅在“映客”一家直播平台上,总打赏额就达到了19.11亿之高。其中,一位用户个人打赏额就达到了2260万人民币。

 

 是什么让看客一掷千金呢?其背后更多的是心理因素。一方面,其想找到自己的存在感。希望通过打赏得到主播的注意,他们会有一种成就感。其二,其他看直播的人看到自己巨额的打赏,会给打赏者带来一种荣誉感,这种虚拟的荣誉感和满足感是正常生活中体会不到的,自然觉得花钱买快乐是划算的。其三就是出于 对主播出色口才的欣赏而打赏主播。

 

 直播行业正在迅猛发展,打赏主播本身并不是一件坏事,但是,在打赏的过程中每个人都应该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平台主播也不能为了求打赏而无所不用其极。对此,2016年11月4日,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作为直播平台,也应当采取措施,防止用户过分的不理智打赏行为,比如设置每日打赏上限,承担起一份社会责任感。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手机客户端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咨询方式

颜俭律师

18936716666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公众号:lvshi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