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旨
-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法律法规更多>>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防范和整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引
- 高院发布: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12.28)
- 省法院发布《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全文及解读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新立法:不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安排学生实习(2022.5.1实施)
成功案例更多>>
相关文章
最高院:医院往已封存的病历中加插材料导致无法鉴定时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来源:法门囚徒 时间:2020-01-15 18:24:27
案例索引
争议焦点
裁判意见
关于丁某的死亡与人民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人民医院的责任承担问题。通常情况下,医疗损害后果的发生往往与患者自身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应该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诊疗行为在损害结果发生中的原因力大小确定损害赔偿比例。审判实践中,一般要根据鉴定结论认定的医疗过错行为在医疗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来确定赔偿的比例。但就本案而言,人民医院的加插病历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病历管理秩序,而且行为性质恶劣,最终导致了鉴定结论无法作出、各方责任无法确定的严重后果。在本案中判令由人民医院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和完全民事责任,不仅符合《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卫政法发(2005)28号]的规定精神,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规范管理,更能体现对患者家属的精神抚慰和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认定本案确系因为人民医院的加插病历行为导致鉴定结论无法作出,人民医院应当承担不利法律后果和全部法律责任,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在因人民医院的加插病历行为导致鉴定结论无法作出、无法判断人民医院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及参与度的情况下,以患者丁某本身患有高血压、颈椎病、肾结石等疾病及原发疾病的固有风险为由,判定人民医院承担70%的责任,适用法律确有不当,应予纠正。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朋友圈,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