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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盖窨井“伤人”谁担责

  来源:盱眙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3-10-30 08:53:56

无盖窨井“伤人”谁担责

 

窨井盖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是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零件”。大街小巷的窨井盖关乎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因窨井盖破损缺失致人受伤的事件也是层出不穷。近年来,窨井盖安全隐患虽然得到有效重视和治理,但仍存在窨井盖权属不明、管理不当等问题。因窨井盖破损缺失造成损害的责任由谁承担,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

近日,盱眙县人民法院审理了因窨井盖缺失伤人的案件。2022年10月份,张某晚上在某小区施工路段散步,因施工原因,人行道被占用,张某就在非机动车道上行走,行走中由于路边窨井盖遗失,致使张某坠入窨井摔伤。经报警,张某被送至医院治疗,经诊断张某多处骨折,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张某遂起诉道路管理单位住建局,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造成张某受伤的直接原因系窨井盖遗失,住建局作为该窨井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应当及时巡查维护其管理的道路及设施,因其未能尽到管理职责也未设置警示标志,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张某作为行人,夜晚在施工路段的非机动车道路上行走,自身更负有必要的安全注意、谨慎防范义务,法院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判令住建局承担70%的赔偿责任。

窨井盖是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在城市建设和居民日常生活中有重要作用,对窨井负有盖负有管理和维护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经常开展巡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给群众脚踏实地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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