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法律法规更多>>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制定《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防范和整治劳动争议虚假诉讼的工作指引
- 高院发布: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22.12.28)
- 省法院发布《关于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试点”工作中若干问题解答》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工作指引》全文及解读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装修商品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
-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法院发布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指南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最新立法:不得通过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安排学生实习(2022.5.1实施)
成功案例更多>>
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宣判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5-09-17 20:32:02
新华网电由瑞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浙江首例微信传播淫秽物品案于近日宣判。淫秽视频的主要上传者阮某及该微信群群主张某均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各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张某在担任一微信群群主期间,放任阮某等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累计达451个,其中,阮某个人发布的视频数就达76个。
张某身为群主,有权限把任何一个群员强制踢出该群。他辩解称,因阮某上传淫秽视频而把他踢出过这个群,但群里的人又把他拉了进来,之后张某就放任不管了。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阮某在微信群内传播淫秽视频76个,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张某虽未上传淫秽视频,但作为微信群的群主、管理者,并且群成员达57人,张某也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记者陈晓波)
连云港颜俭律师 咨询热线:1893671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