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婚姻律师

颜俭

单位:江苏云港律师事务所

手机:18936716666

律师介绍: 江苏颜俭律师网由连云港资深律师颜俭律师创建,十余年办案经验,专业为您提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建筑工程、房地产等法律服务。找连云港专业律师,请拨打18936716666 查看详细>>

相关文章

您的位置:江苏颜俭律师网  > > 民间借贷正文

男子汇错款得利者却不归还 法院帮忙追回

作者:孙子渌  来源:中国法院网  时间:2020-05-13 18:42:50

  一时糊涂将钱汇错了账号,对方却拒不返还?最近,段先生就遇上了这样一件“棘手事”,误将3万多元的巨款转错账户。为讨回款项,无奈之下段先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文某在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段某不当得利331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1月19日,段某在ATM机上向谢某支付劳务款,由于转账金额达到5万元,需要分两次转账。段某首先通过其本人账户成功向谢某转账16900元,可就当段某进行第二次转账时,ATM机弹出了“常用联系人”的窗口,段某为图方便并未再次输入收款人谢某的银行卡账号,而是选择了“常用联系人”选项进行转账汇款。

  那钱为什么会转到文某手上?原来,段某曾于2015年因家装在文某处购买过建材,双方有过交易记录,段某还曾将文某设置为常用联系人。而文某和谢某的名字末尾又恰巧一致,这让段某误以为弹窗出现的常用联系人的文某即是谢某。

  经法院审理认为,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一方。原告段某误将33100元汇入被告文某账户,被告文某无取得该笔汇款的合法根据,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原告段某要求被告返还33100元的诉讼请求合理,法院予以支持。被告文某应在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原告段某不当得利33100元。

  在此也提醒广大市民,在利用网银转账或银行转账汇款时,务必仔细核对好信息,看清账号和姓名再进行操作,不要为一时方便而埋下隐患,得不偿失。

 本网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宣传法律知识、传递新闻信息之目的。我们已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处理。

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或者手机客户端长按下图识别二维码,选择关注公众号后,可浏览推送文章。作为一名专职律师,颜俭律师将尽其所能,第一时间为大家分享实用法律文章。欢迎将本文分享,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咨询方式

颜俭律师

18936716666

在线咨询

添加微信

公众号:lvshi0518